江苏省内医保转移时,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参保关系一并转移,无需提现或作废。 该政策实现了医保权益的无缝衔接,参保人只需办理简单的转移手续,原参保地个人账户资金将自动划转至新参保地继续使用,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医疗保障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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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与范围
江苏省内跨统筹区(如南京转苏州、徐州转无锡等)变更参保地时,符合转移条件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均可申请医保关系转移。转移内容包含缴费年限累计和个人账户余额划转,但需注意原参保地需已停保且无欠费记录。 -
办理流程简化
参保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线上申请,或携带身份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系统自动对接原参保地完成资金划转,通常15个工作日内到账,无需自行操作资金转移。 -
余额使用规则
转移后的余额仍遵循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规范,可用于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等消费。若新旧参保地医保待遇存在差异(如门诊报销比例),按新参保地政策执行。 -
特殊情况处理
如遇转移失败或余额未及时到账,可向现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核查。退休人员办理省内转移时,需同步确认医保退休待遇衔接问题,避免影响个人账户划拨。
江苏省医保转移政策充分体现便民利民原则,建议参保人提前通过12393热线或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细则,确保转移过程顺畅。转移后应及时核对账户余额,妥善保留转移凭证以备后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