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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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已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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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仅限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代缴保费,且每名近亲属仅限接受一名职工的授权绑定。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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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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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临沂便民医保”微信小程序或“我的宁夏”APP完成家庭共济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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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近亲属已完成山东省内(或新疆、湖北等省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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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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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实名认证后选择“家庭共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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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被缴费人信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完成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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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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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限制
仅能代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不可用于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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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目前支持省内(如山东、新疆)或跨省(如疆内异地)家庭共济,但需在对应省份完成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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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具体操作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
总结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但需满足绑定、参保登记等条件,并注意资金用途和地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