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退休政策的核心在于缴费年限与年龄的双重达标,且允许补缴或延续缴费至最低年限。山东省2024年新规明确,无论是否领取养老保险,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省内缴费年限互认,补缴方式灵活。
- 缴费年限要求:男性需累计满30年、女性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执行中部分地区如泰安设过渡期,2026年前退休的男性可放宽至25年。
- 年龄与条件: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若未参加养老保险或不符合领取条件,仅需满足医保缴费年限即可申请。
- 补缴机制:年限不足者可一次性补缴或按月延续缴费,补缴期间按在职待遇享受医保。
- 待遇生效时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次月起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无需等待。
提示:政策细节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核实最新标准,并尽早规划缴费年限以避免退休后补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