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保局异地就医政策允许参保人员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先行垫付,主要覆盖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三类费用。政策实施后,备案手续简化至“掌上办”,报销比例按盐城本地标准执行。
核心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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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多样化
可通过"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APP或线下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长三角地区(上海、浙江、安徽)门诊就医免备案。 -
待遇标准明确
- 住院待遇:起付标准参照盐城同级医院(三级医院900元),报销比例较本地下降10%
- 门诊待遇:普通门诊年度限额800元,慢特病病种与盐城目录一致
- 异地转诊:经市三级医院转诊的,报销比例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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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优化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因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凭原始票据回盐城报销(时限1年)。
特别提示:
长期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超过6个月)可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享受与盐城本地同等待遇。政策实时更新,建议通过12393医保服务热线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