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现行社保政策,以社保基数为19100元计算,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约为4480元,扣除专项扣除后,实际需缴纳的个税金额约为500元。
1. 社保缴费比例及金额
青岛市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16%;
-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9%;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0.3%,单位缴纳0.7%;
- 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纳,单位缴纳0.2%;
- 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单位缴纳0.8%。
以19100元为基数计算,个人需缴纳的社保费用为:
- 养老保险:19100 × 8% = 1528元;
- 医疗保险:19100 × 2% = 382元;
- 失业保险:19100 × 0.3% = 57.3元;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无需缴纳。
个人社保总费用为1528 + 382 + 57.3 = 1967.3元。
2. 专项扣除及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假设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则专项扣除金额为:
- 住房公积金:19100 × 12% = 2292元;
- 三险:1967.3元。
专项扣除总额为2292 + 1967.3 = 4259.3元。
月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19100 - 5000(起征点) - 4259.3 = 9840.7元。
3. 个税计算
根据个税累进税率表,9840.7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元。个税计算公式为:
9840.7 × 10% - 210 = 500元。
总结
以19100元社保基数为基准,个人需缴纳社保费用1967.3元,专项扣除4259.3元,最终需缴纳个税约500元。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计算方式,可参考青岛税务局或社保局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