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社保缴费政策,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12300元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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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抚州市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5357元 (即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12300元未超过这一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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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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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抚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60%(3071元),则按3071元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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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300%(15357元),则按15357元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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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0元的定位
12300元处于 3071元(下限)和15357元(上限)之间 ,说明该缴费基数可能对应以下情况:
- 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3071元但低于15357元,按实际工资计入缴费基数,但不会超过153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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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建议
若某职工2024年12月平均工资为12300元,则2025年其社保缴费基数可能为12300元(若未超过15357元)或15357元(若政策规定上限为15357元)。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计算方式。
12300元在抚州市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内,但需结合职工实际工资与当地政策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