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的钱住院时可以直接扣除,但仅限于个人自付部分。医保统筹支付部分由系统自动结算,个人仅需承担起付线、自付比例及目录外费用。关键点:①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由统筹基金直接支付;②个人账户余额优先抵扣自付部分;③目录外项目需现金全额支付。
住院费用结算分为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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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支付
住院费用中符合医保目录的项目(如药品、检查、床位费),系统自动按比例报销。例如总费用1万元,起付线800元后按85%报销,患者实际支付2520元,其余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跨省就医备案后同样支持直接结算。 -
个人账户扣款
起付线以下金额、乙类药自付比例(10%-30%)等自付部分,优先从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扣除。若余额不足,需现金补足。例如目录内费用报销后剩余600元,可直接用医保卡支付。 -
现金支付部分
目录外项目(如自费药、特需服务)需全额现金缴纳,不占用医保卡余额。若住院含300元自费项目,需单独支付。
注意事项:住院前需确认医院为医保定点机构,并主动出示医保卡完成登记。保留费用清单以便核查,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以确保直接结算。职工与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