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浙江省舟山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税率政策,若社保基数为5800元且未扣除相关社保,则每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25元 。具体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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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
$$5800元 - 3500元(起征点) = 2300元$$根据2011年税率表,2300元适用10%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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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
$$2300元 \times 10% - 105元(速算扣除数) = 125元$$每月需缴纳125元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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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收入为劳务报酬、稿酬等特殊项目,需根据具体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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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调整了起征点至5000元,但该问题明确基于2011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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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扣除社保,则需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进一步扣除五险一金后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