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统筹账户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但需提前完成备案手续,且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报销规则。备案后可在备案地所有开通跨省结算的定点医院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实时报销,本地医保权益不受影响,京津冀区域内就医更可免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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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异地就医的前提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窗口办理备案,需登记就医地统筹区(如省份或城市),无需指定具体医院。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外伤无第三方责任也可直接结算。备案有效期可自主选择,到期需重新办理。 -
报销政策分两层执行
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药品、诊疗项目等)按就医地标准,但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按北京政策。例如,北京职工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比例仍为85%-99.1%,但药品是否纳入报销由就医地决定。 -
双向就医权益不变
备案后,北京本地原定点医院仍可使用,且个人账户余额可开通异地支付权限,用于结算自费部分。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均支持直接结算,无需额外备案。 -
操作注意三项关键
- 查询开通医院: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确认就医地定点机构是否开通跨省结算功能。
- 持卡/码就医:结算时需主动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手工报销补充:未备案或自费垫付的情况,可凭票据回京申请手工报销,但需在3个月内完成。
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备案状态和医院开通情况,避免影响结算效率。异地政策持续优化,及时关注北京医保局最新通知以获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