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或个人参保
辞职后单位停止缴纳社保,需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一、医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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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接收
若辞职后迅速找到新单位,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至新单位,由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参保手续。新单位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社保增员,避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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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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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 :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选择职工医保(需自行缴费,费用较高但待遇完整)或居民医保(费用较低但报销范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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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托管 :将档案存放在劳动局或社保所,医疗保险需个人每年缴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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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参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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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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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到当地社保中心或线上平台(如“浙里办”“海易办”)办理参保登记,选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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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约为20%(个人全承担),居民医保约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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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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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月缴纳社保,断缴超过3个月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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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低于职工医保,门诊、住院等大额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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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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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余额支取
- 参保人死亡、移民或异地转移等情况下,可支取医保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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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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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原因断缴 :可要求原单位补缴(需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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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因断缴 :超过3个月断缴后无法补缴,需重新缴费并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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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议流程(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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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当地社保平台(如“浙里办”)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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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上传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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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缴费档次并完成缴费,次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通过以上方式,可有效应对辞职后社保断缴问题,保障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