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盐城,若社保基数为 13100 元,计算扣税需先明确社保扣除部分,再根据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得出结果。每月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约为 13100×(8% 养老保险 + 2% 医疗保险 + 0.5% 失业保险)=13100×10.5% = 1375.5 元。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社保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13100 - 5000 - 1375.5 = 6724.5 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应的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6724.5×3% - 0 = 201.735 元。
具体分点如下:
- 社保扣除计算: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的 8%,所以 13100×8% = 1048 元。
-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的 2%,13100×2% = 262 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的 0.5%,13100×0.5% = 65.5 元。
- 三项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总计 1048 + 262 + 65.5 = 1375.5 元。
- 个人所得税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依据公式,在无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他扣除时,13100(月度收入) - 5000(起征点) - 1375.5(社保扣除) = 6724.5 元。
- 税率及速算扣除数:查询个人所得税税率表,6724.5 元对应的税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
- 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即 6724.5×3% - 0 = 201.735 元。
需注意,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会相应减少,从而使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降低。实际扣税情况需根据个人具体扣除项目进行准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