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5%
企业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金额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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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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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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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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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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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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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按首次标准降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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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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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按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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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按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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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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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0万元按8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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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至30万元按8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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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在职职工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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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6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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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部分地区2000元)可报销,比例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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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负担1.2万元以上的合规费用,10万元以下按50%补偿,20万元以下按6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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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多次住院可累计计算起付线
三、示例计算
某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花费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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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200元,剩余24.8万元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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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按85%报销(8.5万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14.8万元)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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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销金额:10万元×90% + 14.8万元×85% = 9万元 + 12.58万元 = 2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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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付:25万元 - 21.58万元 = 3.42万元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规定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