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参保人完成异地医保备案后,在广州使用医保需先选定定点医院,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粤医保”小程序在线操作,备案成功后可直接结算住院和门诊费用,无需垫付。 关键步骤包括备案申请、选点确认、持卡就医,且普通门诊需遵循广州的选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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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申请与选点绑定
备案通过后,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广州的跨省联网定点医院,系统自动绑定1家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作为默认门诊选点。若需更改,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提交变更申请,新选点次月生效。住院无需单独选点,备案范围内的医院均可直接结算。 -
持卡就医与结算规则
就医时出示医保卡或电子凭证,住院费用按广州医保目录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执行北京政策。门诊特定病种需提前办理待遇确认手续,普通门诊费用需在选定的定点医院结算,未选点则无法报销。 -
特殊情况处理
急诊就医无需备案,可事后补办手续;长期备案人员若需在广州和北京双向享受待遇,需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开通异地门诊结算服务,否则仅限备案地使用。 -
有效期与续期提醒
临时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到期前需重新申请;长期备案在职人员最长5年,退休人员长期有效。逾期未续期将影响直接结算,需回北京手工报销。
完成以上步骤后,北京参保人可高效利用医保待遇在广州就医。建议定期关注两地政策调整,确保备案和选点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