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医保政策,职工医保 不存在档次划分 ,其保障待遇主要依据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住院报销待遇
-
起付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
-
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 :
-
三级医疗机构:86%基金支付,14%自付
-
二级医疗机构:89%基金支付,11%自付
-
一级医疗机构:92%基金支付,8%自付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基金支付,8%自付
-
-
退休人员 :
-
三级医疗机构:88.8%基金支付,11.2%自付
-
二级医疗机构:91.2%基金支付,8.8%自付
-
-
-
年度支付限额
-
在职人员:3500元
-
退休人员:4500元
-
二、门诊报销待遇
-
起付标准
- 所有医疗机构均无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 :
-
一级医疗机构:85%
-
二级医疗机构:65%
-
三级医疗机构:55%
-
-
退休人员 :
-
一级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65%
-
-
-
年度支付限额
-
在职人员:3500元
-
退休人员:4500元
-
三、其他保障
-
药店购药 :定点药店可报销慢性病用药60%
-
家庭共济 :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
-
门诊体检 :部分单位允许用医保支付年度体检费用
总结
武汉职工医保通过不同医疗机构级别设置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费用最高但报销比例最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费用最低且报销比例最高。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存在明显差异,前者覆盖职工,后者面向未就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