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医疗保障政策,糖尿病重症的办理条件需结合疾病类型和并发症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糖尿病重症(7种)
糖尿病重症需满足糖尿病基础病且合并以下并发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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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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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并发症(如冠心病、心力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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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肾衰竭需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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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并发症(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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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并发症(如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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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并发症(如糖尿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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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严重并发症(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肝移植术后抗排斥等)
二、糖尿病慢性病(24种)
糖尿病慢性病需满足糖尿病基础病且病情达到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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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衰竭(4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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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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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重度肝炎及肝硬化失代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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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GOLD3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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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失代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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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伴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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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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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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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重要器官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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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性关节炎(X线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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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化性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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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病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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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Ⅲ期(伴心、脑、肾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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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足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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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胰岛素治疗的2型糖尿病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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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的界定 :如糖尿病肾病需通过肾功能检测、视网膜病变需通过眼底检查等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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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重症的医疗费用需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鉴定前后的检查费通常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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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其他疾病 :糖尿病可与其他重症或慢性病叠加申报,但需提供完整病历资料。
四、申请流程(综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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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个人申请、社保卡、近两年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历、近期证件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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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并完成初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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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鉴定:通过定点医疗机构重症鉴定小组评估,出具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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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待遇:审核通过后,按政策比例报销门诊费用。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材料要求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