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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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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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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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职工医保对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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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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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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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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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随年龄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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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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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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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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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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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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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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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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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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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70周岁以上老人和6周岁以下儿童,一个自然年度内第四次起住院免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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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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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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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三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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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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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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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普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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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起付线6500元,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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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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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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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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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需备案,未备案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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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备案按赣州标准报销,临时备案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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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部分特殊检查、药品有额外限额(如处方药200元、检查费50元)。
四、建议
医保报销存在年度额度限制,建议参保人员结合自身医疗需求,选择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以降低自费风险。具体报销额度和比例以赣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