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办理流程如下:
一、备案类型与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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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跨省居住超过6个月(含)的参保人员需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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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在广西外工作、学习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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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诊人员备案
因广西内医疗机构难以确诊或治疗,需转往广西外就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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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急诊人员备案
因出差、旅游等紧急情况在广西外就诊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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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就医备案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临时在外省就医人员。
二、备案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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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广西医保小程序等渠道办理。
- 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件、居住证明(长期居住人员)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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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接受材料申请。
三、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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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住院、普通门诊、10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及药店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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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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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直接结算费用 :出院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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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授权给配偶、子女等亲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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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取消
出院前补办备案手续的,仍可享受直接结算;未补办需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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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流程依据广西医保部门最新政策整理,确保与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
五、办理材料清单(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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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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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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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
通过以上步骤,参保人员可便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及费用结算,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