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始于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缴费为每人400元,集中缴费期为9—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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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背景
河北省于2016年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覆盖职工医保外的全体居民。 -
缴费标准变化
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年。这是自2016年以来首次个人缴费增幅(20元)低于财政补助增幅(30元),体现政府加大保障力度。 -
参保与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通常为每年9—12月,2025年度明确9—11月每月1—25日可缴,12月延长至28日。逾期可能影响次年医保待遇。
提示:城乡居民医保是基础医疗保障,按时缴费可避免断保风险,具体政策以当地医保局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