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生可以开具疾病证明,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必须是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且需亲自诊查患者后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同时需遵守医院盖章等流程规范。以下是具体要点:
-
开具权限
只有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院注册的医生才有权开具疾病证明,且不能跨科室或超执业范围出具。部分医院可能要求主治医师或门诊部主任级别才能开具。 -
流程与规范
- 医生需亲自诊查患者,结合医学检查结果实事求是填写证明,禁止因人情伪造或滥用。
- 门诊患者通常需通过诊间系统生成病假单,手写无效,并到便民服务中心打印;部分医院要求加盖住院部或门诊专用章才生效。
-
患者准备材料
患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及门诊病历,挂号对应科室后由经治医生确诊并开具证明。
总结:门诊医生开疾病证明是常规医疗行为,但需严格遵循权限与流程,患者应配合提供真实信息并完成医院要求的盖章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