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二院即洛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现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今已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其报销比例会因医院级别、就医情形、费用区间等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在市区二级医院(如洛阳市二院),起付标准为 600 元,600 - 3000 元部分报销 55%,3000 元以上部分报销 75% 。
- 特殊人群与情况:14 周岁以下(含 14 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30 日内因同种疾病二次住院,只缴纳一次起付标准,若第二次住院医院级别高于第一次,只缴纳起付标准差额部分 。
- 中医药服务报销: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 100 元;使用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5% 。
- 大病报销: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 1.1 万元以上的部分,1.1 万元 - 10 万元(含 10 万元)部分报销 60%;10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70%,一年最高可报销 40 万元 。
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会根据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就医前向医院医保办或当地医保部门详细咨询,以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