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规定如下:
一、缴费基数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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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最低缴费基数。若职工个人工资低于该标准,则按此数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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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最高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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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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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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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工资低于60%但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实际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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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案例参考
以北京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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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后 :最低缴费基数为2803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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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数据 :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下限为60%×7086=4251.6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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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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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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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具体标准可能不同,例如广州最低基数为4931元,而常州为3800元。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最低档的缴费基数以统筹地区政策为准,职工无需担心个人缴费问题,但需关注单位缴费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