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根据生育类型和单位缴费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一、基础标准
计发天数
女职工生育:顺产9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流产/引产:妊娠≤4个月15天,妊娠<4个月42天。
计算方式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计发天数计算,津贴与产假工资合并计算,不可重复享受。
二、生育津贴金额示例
顺产 :若单位月均工资6000元,可领约25600元(6000÷30×128)。
难产/多胞胎 :顺产难产可领约31200元(6000÷30×143),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津贴。
三、其他配套政策
生育医疗费
产前检查700元,自然分娩住院费二级及以上4000元/人,难产5600元/人,多胞胎每增加一胎400元。
计划生育手术费:宫内节育器350元/人,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1200-1500元/人。
延长假与育儿补贴
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护理假20天,均视为出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可抵扣个税,标准每月2000元。
四、注意事项
需保持生育保险参保有效,待遇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享受。
部分企业可能对晚婚/晚育职工延长生育津贴期限,具体以单位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