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医保家庭共济被授权人使用方式如下:
一、基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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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项目
被授权人可使用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以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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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含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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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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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限制
仅当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时,被授权人才能使用共济资金;若余额不足则无法使用。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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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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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当地医保APP(如“山西医保”“内蒙古医保”等)绑定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当地医保小程序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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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在医院结算时出示授权人医保卡,系统自动识别并允许使用共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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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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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就医时,先使用自己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剩余部分由共济账户资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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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药品/耗材时,需在支付界面选择“家庭共济账户”作为支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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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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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独立性
被授权人无法直接使用授权人的医保待遇(如门诊报销),仅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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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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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可随时解除被授权人的使用权限,被授权人医保状态变化(如停保)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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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家庭成员范围有差异(如北京限配偶、子女、父母,其他地区可能扩展至祖父母等),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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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优先级
若被授权人同时存在个人账户和授权人账户,系统将优先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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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账户共济 :若被授权人已有其他医保账户,需先使用该账户,仅当其账户余额为零时才能使用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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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随机支付 :部分地区(如北京)若存在多个授权人,系统可能随机选择账户余额支付,建议提前确认。
以上操作及注意事项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办理绑定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