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政策规定,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 不可直接转移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医保个人账户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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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转移性
医保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权益账户,与参保地绑定, 无法直接跨地区转移 。当您从苏州到南通后,需在南通重新参保,原有账户内的资金将无法自动转入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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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方式
可以办理 个人账户余额的退还 。需提供退工证明、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原参保地(如苏州)社保部门申请退还余额,资金将原路返回。
二、其他社保项目的转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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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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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将个人账户累计缴费计入新参保地账户,但原参保地缴费年限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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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转移后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医保待遇将暂停计算年限,需连续缴费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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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不可转移 :生育保险属于统筹基金项目, 无法随人员转移 ,需在参保地继续参保。
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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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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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办理医保转移时,需向苏州社保部门开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并提交至南通新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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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南通已参保,需在南通单位申报时附上转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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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个人账户余额
- 通过苏州社保部门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余额,或由新单位代扣代缴(需符合当地规定)。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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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同时参保 :若在昆山和苏州均参保, 无需重复参保 ,但需确保在南通参保后及时注销昆山账户,避免重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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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转移 :部分地区允许转移个人缴费部分(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医保个人账户不在此列。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客服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