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苏州医保在上海市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直接结算比例
苏州参保人员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第三代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上海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 直接按原结付比例的80%结算 ,无需提前备案或垫付医疗费用。
二、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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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目录与参保地政策 :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进行结算。例如,苏州可报销100元,在上海可报销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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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备案条件 :适用于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住异地工作、异地转诊等四类人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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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与住院报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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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符合门诊报销目录,且通常低于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可能低于住院比例(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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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整体低于上海本地职工医保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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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尽管直接结算无需额外材料,但建议携带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等以备查验。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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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能无法享受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政策垫付后回苏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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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本地户籍人员就医不适用苏州医保报销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市医保局最新通知及医保结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