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去医院看病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及低保证(部分情况需诊断证明),住院报销比例可达90%,但需注意费用上限和材料提交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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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门诊或住院时需出示身份证和医保卡,部分医院可能要求低保证(以当地政策为准)。若涉及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需额外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用于后续低保申请或医疗救助。 -
报销材料与流程
住院费用报销需准备:门诊病历、检查报告、收费收据原件及疾病诊断证明。低保户需在支付费用后1个月内提交申请,报销上限为3000元(实际报销90%),超出自付。 -
特殊注意事项
- 住院前1个月内购买的药品不可报销。
- 医疗救助申请需附低保证复印件及费用分割单。
- 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医院或民政部门。
低保户就医时提前核对材料清单,可避免因遗漏影响报销。若涉及复杂疾病或高额费用,建议同步申请专项救助以减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