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上海市医保最新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类别及医疗机构等级实行差异化保障,具体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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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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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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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原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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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原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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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原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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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 三级医院:75%(原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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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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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00元,按医院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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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5%(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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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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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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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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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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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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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60%(原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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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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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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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00元,按医院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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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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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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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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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1.8万元,报销比例最高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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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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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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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罕见病药等慢性病用药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达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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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药品平均降价62%,36种实现“零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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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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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患者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额外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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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人居家医疗护理费用按服务项目报销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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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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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报销金额受医保目录起付线影响,仅超过起付线部分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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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自负段标准:在职职工500元、退休人员200元、60周岁以上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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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覆盖重大疾病,可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以上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进一步提升了医疗保障水平,尤其对罕见病、重大疾病患者的支持力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