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救助政策是国家和社会为罹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提供的专项保障,主要包含医保报销、工会帮扶、慈善援助三重机制,核心亮点是 “医保目录内费用高比例报销+自费部分专项补助” 的兜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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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为基础保障
职工医保对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有特殊待遇,部分省市报销比例可达85%-90%,且取消封顶线。门诊放化疗、靶向药等治疗费用纳入慢性病管理,享受更高报销额度。 -
工会互助金补充报销
多数企业工会设立职工医疗互助基金,对医保剩余自付部分二次报销,比例通常为50%-70%。例如北京在职职工可申请“暖·互助”计划,年最高补助20万元。 -
民政与慈善兜底救助
对因病致困家庭,民政部门提供一次性大病救助金(通常5000-3万元),部分红十字会、慈善机构有针对特定病种的药品援助项目,如白血病患者的格列卫赠药计划。 -
特殊群体倾斜政策
建档困难职工、劳模等群体可额外申请省级专项救助,部分地区对罕见病实行“医保+财政”全额托底,如浙江将戈谢病等纳入省级保障。
职工申请救助需注意政策地域差异,建议同步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所在地医保局与工会,多数地区已开通“一网通办”线上申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