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核准表是生育津贴申领过程中重要的文件,用于确认申领人的生育津贴申请是否通过审核,以及津贴的具体发放金额和方式。以下是关于生育津贴核准表的详细说明:
1. 生育津贴核准表的定义
生育津贴核准表是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领取的文件,用于确认职工生育津贴的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及领取人信息。它是申领生育津贴成功的重要凭证。
2. 申请条件
- 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生育政策的在职职工。
- 生育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前需连续缴费满9个月;如不足9个月,需生育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
- 异地分娩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3. 所需材料
根据北京市相关要求,申领生育津贴需准备以下材料:
-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异地分娩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外埠户籍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 办理流程
- 网上预约: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预约办理时间。
- 材料递交:按预约时间将准备齐全的材料递交至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
- 领取核准表:15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持申报凭证领取《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
5.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生育津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若津贴低于职工工资,差额由单位补足;若高于工资,则全额发放。
- 生育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申领单位需在生育或引产后两个月内完成申报,无截止日期。
6. 常见问题
- 若津贴未成功发放至单位或个人账户,可通过社保中心网站查询未成功原因。
- 单位需在收到津贴款项后及时支付给职工本人,或按照职工选择的方式发放至个人账户。
通过以上步骤,用人单位可顺利完成生育津贴的申领与发放,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