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共济缴费的金额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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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统一金额限制
目前政策未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共济缴费的金额设置上限,只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有余额,即可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等)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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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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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需为山东省内正常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成员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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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覆盖被缴费人的城乡居民医保年缴费用(如德州市2025年标准为4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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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完成绑定后,职工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抵扣被缴费人的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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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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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待遇独立,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费部分,不可用于职工医保的门诊、住院等专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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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在同一个省份参保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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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内多个城市的政策实施情况,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