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90%
江西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保障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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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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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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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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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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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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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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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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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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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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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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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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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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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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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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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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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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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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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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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县中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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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及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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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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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一级及以下)、80%(二级)、60%(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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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目录包含35种基本病种和32种拓展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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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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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补偿,具体比例由设区市确定(如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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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全省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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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保满4年或当年零报销人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2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