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已在9省试点,参保人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实现异地亲属医保账户资金共享,大幅提升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目前政策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资金可用于支付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费用,但需提前完成账户绑定和备案手续。
试点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等9个医保基金运行较稳定的省市,具体操作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小程序完成亲属关系备案。资金划转需遵循“先备案、后使用”原则,单次最高转账额度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50%。亲属使用时需在就医地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机构持社保卡实时结算,自费部分不可追溯报销。值得注意的是,共济资金仅限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项目,且不得提现或挪作他用。
随着人口流动加剧,跨省共济有效解决了家庭间医保资金闲置与需求不匹配问题。未来试点范围或进一步扩大,但需警惕资金滥用风险,建议参保人定期核查账户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