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政府相关规划和官方文件,山西省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实现合并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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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时间与范围
山西省于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了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符合“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思路。试点工作自2017年启动,晋中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城市,为全省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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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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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合并后,用人单位按照两险合并后的缴费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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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生育保险的待遇(如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并入医疗保险,但保留了生育保险的独特功能,如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益和生育津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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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优化 :通过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等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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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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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等待期缩短 :合并后生育医疗费用等待期由3个月缩短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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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一卡通 :2017年底全国社保卡实现102项功能,支持跨地区就医、领取养老金等,进一步提升了社保服务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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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育保险与医保的合并是“两险并入医保体系”,而非“五险变四险”,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仍得到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