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确实可以用于缴纳居民医保费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操作流程。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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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允许参保人使用本人账户余额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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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亲属 :部分城市(如深圳、浙江、湖南等)扩展了覆盖范围,允许为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的亲属缴纳。
二、操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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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需在医保平台(如“泰安医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等)绑定近亲属信息,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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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按城乡居民医保当年缴费标准执行(如2025年泰安市一档390元/人/年,二档500元/人/年)。
三、操作流程(以微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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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微信小程序“城乡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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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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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代缴人员信息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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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保个账支付”完成缴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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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目前仅部分地区(如泰安、深圳、浙江等)开放此功能,其他地区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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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制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当年缴费,过期后不可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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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 :若账户余额不足,需先充值或调整缴费金额。
五、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发布的通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是医保制度“互助共济”机制的延伸,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多地最新政策,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平台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