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保起付线规定如下,综合多个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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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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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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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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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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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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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与在职职工相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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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规则 :每个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单独计算,不跨年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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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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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 取消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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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纯中医疗法或中药饮片治疗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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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限额50万元,比例90%)
二、居民医保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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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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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 ,但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提高10%(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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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报销比例60%,未签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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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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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无起付线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年度封顶300元;两种病种合并时封顶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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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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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中医医疗机构400元),甲类病种报销比例80%,乙类病种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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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如医保监测对象)起付线降至200元,支付比例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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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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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范围 :覆盖市内及县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签约异地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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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普遍提高10%,部分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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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普通门诊、两病门诊、门诊慢性病各有年度封顶金额(如300元、600元、15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8年以来的多次调整,具体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