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锦市最新医保政策,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有以下调整和优化:
一、保障范围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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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数量增加
保障病种由原25种扩大至41种,新增心房颤动、支气管哮喘、肝硬化失代偿期等18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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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提升
通过三轮认定工作,累计有4588名城乡居民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其中新增病种患者508人。
二、报销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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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调整
取消了500元起付标准,参保患者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即可直接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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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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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等16个病种报销比例提高5%-10%,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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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分档:一级75%、二级70%、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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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提升
全省统一提高13种病种的支付限额,具体标准未明确提及。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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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取消了一年限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定,患者可自主选择具备直接结算条件的定点医院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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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补助限额
实行季度补助限额,当季未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限额不予结转;
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病种的患者,按最高病种限额执行,不累加。
四、申请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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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流程 :通过第三方机构统一认定,需定期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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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在定点医院挂“门诊慢性病”号,按规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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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报销 :年累计自付超过3.5万元的费用,可获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最多18万元)。
五、政策实施时间
- 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及报销比例调整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以上政策旨在进一步减轻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负担,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建议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通过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