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以上
宜宾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分段执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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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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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800元,1800元以上的费用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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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起付线1300元,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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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线1300元,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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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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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及社区医院300元,多次住院每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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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社区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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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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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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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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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00元低于5000元: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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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低于10000元: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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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以上: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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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35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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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市外联网医疗机构需备案后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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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200元,按65%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