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障和医疗救助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根据2016年政策文件,南昌市大病医疗保险纳入保障的20种重大疾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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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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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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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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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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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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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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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药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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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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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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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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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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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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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道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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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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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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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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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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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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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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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肠癌
报销比例 :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90%。
二、医疗救助范围
针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过高的费用,提供补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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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按每人每年72元标准共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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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参保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5倍时启动。超过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保险按90%比例支付,参保人承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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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范围 :特殊病种门诊及家庭病床费用。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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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依据 :重大疾病和药品目录以江西省统一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等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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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与基本医保同步实行即时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6-2025年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