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40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总筹资标准达1070元/人。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至12月,逾期参保需补缴财政补助部分并面临待遇等待期。困难群众可享全额或50%资助,新生儿、学生等特殊群体另有参保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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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财政分担
居民医保采用“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模式,2025年个人承担400元,财政补助670元,体现“个人缴小头、国家补大头”原则。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提供更高缴费档次,对应更优待遇。 -
参保时间与待遇规则
集中缴费期内(通常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可享受全年待遇(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参保需按1070元标准缴费,并等待3个月后才能享受待遇。大中专学生、新生儿等群体可延长参保期或追溯待遇。 -
困难群体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孤儿等享受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监测对象等获50%资助。资助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动态新增困难对象在集中期内可同缴同补。 -
特殊人群参保通道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可报销出生日起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断保90天内转居民医保无缝衔接待遇;军人及配偶、新入学学生等均有专项参保通道。 -
连续参保激励机制
部分地区对连续缴费满4年的居民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断保则可能增加等待期或降低待遇,鼓励长期稳定参保。
及时参保确保全年保障,困难群体主动申领资助,特殊人群注意专属政策窗口。缴费前可通过政务平台、银行或社区渠道确认个人参保状态与档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