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跨省使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跨省共济功能开通情况
截至2025年2月,全国已有 14个省(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等) 的 117个统筹区 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该功能允许参保人将个人账户资金转账给同一省份其他参保人使用,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或居民医保缴费。
二、使用条件与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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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区要求
需确保参保人及接收人所在城市均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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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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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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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医保钱包”服务界面,确认本人及家人账户已开通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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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使用地并绑定手机号,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向家人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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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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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可用于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自付部分、药店购药费用,以及支付接收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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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不同省份存在差异,通常为60%-100%,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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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目前仅支持同一统筹区内的跨省共济,不同省份医保政策存在差异,需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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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跨省使用需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就医备案,部分省份支持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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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如上海、浙江等地已实现医保家庭共济,操作流程可能更简化。
五、未开通地区的处理方式
若所在省份尚未开通该功能,可关注医保部门官方通知,或咨询当地医保机构了解后续开通计划。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的最新政策,操作前建议通过医保APP或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开通范围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