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四川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有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一、是否需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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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时 ,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以维护参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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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间转移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需分别办理转移接续。
二、转移接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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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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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就业时需办理转移手续,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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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时,省外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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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需跨地区流动时,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办理转移,次年再办理。
三、缴费年限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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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年限 :男职工不低于30年,女职工不低于25年,其中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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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退休地政策享受待遇,已享受待遇人员不适用新办法。
四、转移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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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可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官方APP提交申请,具体流程需参考当地最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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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需前往转入地社保局窗口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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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需先终止原参保关系再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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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补缴后不设等待期;中断超过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六、现有政策的过渡安排
- 2025年前统一年限 :四川计划到2035年前实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统一,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中。
四川省内医保转移接续需根据就业地政策办理,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需分别处理,且存在明确的年限统一标准。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