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帮交生育险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若未缴纳,职工有权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权,要求单位支付生育医疗费用、产假工资等法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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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协商解决
职工可书面提出补缴或赔偿诉求,保留沟通记录。若单位同意补缴,生育保险待遇可由社保基金支付;若补缴后仍无法报销,单位需按标准承担相应费用。 -
向劳动部门投诉
协商无果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管理机构投诉,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劳动部门将督促单位整改,甚至处以罚款。 -
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
若投诉未解决,职工可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生育相关费用(如医疗费、产假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依据与权益保障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参保职工生育待遇由单位全额承担,包括产假津贴(按产前工资标准)、医疗费用等,且不得因生育解雇职工。
提示:维权过程注意保留证据(如劳动关系证明、医疗票据),必要时寻求工会或律师协助,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