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南京医保卡在江苏省内其他城市 可以通用 ,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直接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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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我的南京”第三方平台或线下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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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备案通过后,需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省统卡),该卡具有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功能。
二、未办理异地就医的报销方式
若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南京医保卡在省内其他市就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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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划卡个人垫支 :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先行垫付,回参保地后通过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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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持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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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驻人员 :长期在外人员可申请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简化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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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限制 :医保卡跨省就医直接结算仅限住院费用,门诊、药店等费用仍需回参保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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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功能 :办理后保留公交、银行等原有功能。
四、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符合目录的医疗费用,且社保部门与医疗机构应建立异地结算制度。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前,通过南京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流程及所需材料,避免影响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