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停保后仍可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关键点包括:停保次月起医保待遇暂停、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住院需自费结算后补办手续、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
停保后就医需注意以下事项:
- 门诊与购药:医保卡内余额可用于支付医保定点机构的门诊费用或药品费用,直至余额用完。但镶牙、种植牙等非医保目录项目需全额自费。
- 住院处理:若停保前已住院,需在停保前完成结算;停保期间新住院需先自费,后续补办医保登记或报销手续。异地住院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
- 个人账户管理:职工医保停保后,个人账户余额可通过闽政通APP或“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申请转移合并,退休人员可至医保窗口办理余额提取。
- 恢复参保:若需恢复厦门医保,需先终止异地参保关系,并在3个月内补缴费用以延续待遇,中断期间医疗费可追溯报销。
停保期间合理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及时办理异地备案或恢复参保,避免医疗费用全额自担。涉及复杂情况(如重复参保、退费)建议咨询0592-12345医保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