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允许补缴医保的条件主要包括: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单位欠缴期间离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等情形。补缴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需注意逾期补缴可能产生滞纳金。以下是具体适用条件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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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补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未满25年(男性)/20年(女性),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费用,补缴后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补缴基数按办理时上年度本市社平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 -
单位历史欠费补缴
因原单位欠费导致医保中断的离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后可申请补缴欠费期间的医保,补缴年限计入累计缴费。需同步补缴单位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可补缴,逾期需重新计算等待期。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追溯报销,但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恢复待遇。 -
特殊情形补缴
退役军人服役年限、刑满释放人员服刑期等特殊情况,凭相关证明可申请视同缴费或补缴,具体年限由医保部门核定。
提示:补缴需携带身份证、参保凭证等材料至本溪市医保中心办理,建议提前通过12345热线查询个人缴费记录。2025年起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辽事通APP"线上申请补缴,但退休补缴仍需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