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2025年4月)的医保政策,沈阳医保卡无法直接在大连使用,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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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
大连参保人员若需在沈阳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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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需提交《辽宁省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居住就医审批备案表》,并完成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审核。
二、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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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范围
大连医保与沈阳医保已实现省内联网结算,备案通过后,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可在大连市17所指定联网医院实现门诊、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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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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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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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可通过个人账户报销,结账时自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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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住院费用直接由医保基金支付,无需额外备案。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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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处理 :若未提前备案,门诊费用需回沈阳报销,住院费用可能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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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若大连医保政策调整(如门诊报销范围变化),需以大连市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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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若满足居住满6个月等条件,可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公众号办理异地安置备案,享受与大连本地同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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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未备案的门诊费用需自费垫付,住院费用可能无法报销。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前,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影响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