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30年,女25年
根据2025年山东省医疗保障政策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标准统一为: 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均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调整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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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前退休
若参保人员在此时间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未达到新标准,则需补缴至满30年(男)或25年(女)后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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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及以后退休
新退休人员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30年(男)或25年(女)的要求,且不同统筹区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二、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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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允许未达标年限的参保人员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但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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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未达标者可选择继续按月缴费至最低年限,期间可按在职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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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6年起补缴时基数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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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调整依据包括《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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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且无法补缴,可能影响医保待遇(如门诊报销比例降低、退休金计算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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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退休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自身缴费年限及待遇享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