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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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全市范围内除铜仁市人民医院、铜仁市妇幼保健院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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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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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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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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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内):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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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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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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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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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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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400元。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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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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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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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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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县三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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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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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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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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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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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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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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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按年度累计25万元。
三、特殊群体与补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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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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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般人员9000元,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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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00-3万元60%,3万-5万元65%,5万元以上70%(特殊群体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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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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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700/600元(7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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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5%,二级65%,一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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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 7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8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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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异地就医费用,需先通过补充医疗保险报销30%后再申请基本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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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门槛,建议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