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根据江西省最新生育政策及生育津贴计算规则,生育津贴的天数及计算方式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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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
基础产假为 98天 ,其中产前15天、产后83天。若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包含15天产假,则总天数为 158天 (如南昌、九江等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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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生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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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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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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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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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4个月流产: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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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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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取出节育器1天、结扎/复通输卵管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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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政策调整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总产假天数可能达到 188天 (如九江某企业案例)。
二、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 \text{实际计发金额}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规定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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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参保缴费年度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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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若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低于60%则按60%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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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 1年 ,且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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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别,例如南昌正常分娩津贴为158天,赣州为158天,九江因政策调整可能达到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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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与产假同步发放,无需单独申请。
建议职工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具体天数及津贴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