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吉安市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最新政策,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标准
-
男职工
- 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自2025年1月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63周岁 (2029年1月1日前完成延迟)。
-
女职工
-
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
-
若为普通工人,延迟至 55周岁 (2025年1月1日起);
-
若为干部,延迟至 58周岁 (2025年1月1日起)。
-
-
二、实施原则与过渡安排
-
渐进式延迟 :采用“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
弹性退休机制 :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职工,可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但需提前1个月与单位协商,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0/55岁)。
三、其他相关配套措施
-
最低缴费年限 :
- 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职工可通过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补足年限。
-
权益保障 :
- 延迟退休期间,职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单位不得以补缴社保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四、查询方式
职工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本人对应的退休年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
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 APP;
-
拨打12333热线或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执行以江西省官方公告为准。